一是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到位。为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,县民政局加快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拨付和发放进度,提前发放2022年1-2月低保金、特困供养金、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以及残疾人“两项补贴”等各项救助资金3107.5万元,做到“应保尽保、应救尽救”,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。
二是临时救助作用发挥到位。入冬以来,全县实施临时救助7908户20707人次986.5万元。并针对疫情严峻形势,为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,充分运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,及时下拨镇办临时救助储备金466万元,通过“分级救助”、“先行救助”、网上“e救助”等形式,及时对因疫情、因灾、因大病、突发事件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救助,筑牢了困难群众救助的最后一道防线。
三是特殊群体探访照护到位。年关将近,镇安民政局牵头组织,镇(办)村(居)干部积极参与,对辖区特困供养对象、城乡低保对象、重度残疾人、空巢老人、孤儿等弱势群体开展走访探访,重点是对住房、生活状况进行排查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保障特殊群体人员安全过节。同时,按照农村低保对象每户500元标准,城市低保对象每户1200元标准,全县发放低保对象取暖补助522.48万元;按照农村特困人员每人500元标准,城市特困人员每人1200元标准,发放特困对象取暖补助189.39万元,确保了困难群众安全越冬。
三是特殊群体探访照护到位。年关将近,镇安民政局牵头组织,镇(办)村(居)干部积极参与,对辖区特困供养对象、城乡低保对象、重度残疾人、空巢老人、孤儿等弱势群体开展走访探访,重点是对住房、生活状况进行排查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保障特殊群体人员安全过节。同时,按照农村低保对象每户500元标准,城市低保对象每户1200元标准,全县发放低保对象取暖补助522.48万元;按照农村特困人员每人500元标准,城市特困人员每人1200元标准,发放特困对象取暖补助189.39万元,确保了困难群众安全越冬。